延安市安塞区第二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
安塞区
2025-08-04 08:58浏览量:
为切实做好2025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,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,根据《安塞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《延安市安塞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》,按照“学校划片招生、生源就近入学”的入学登记原则。实行“三对口”划片入学办法,即适龄儿童与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的户口、房屋产权证明(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)和实际居住地相一致。
二、招生对象 2019年8月31日前(含8月31日)年满6周岁,且在城区就读或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。
三、招生范围 百货公司巷沿主干道延伸至党校山以北,客都广场(含杏子川采油厂高层家属楼)以南,西至杜庄、李圪塔和汤河村,小南沟桥(不含小南沟)以南的马家沟居住小区(河滨公园向西靠山体)。
四、招生计划 计划班额45人,计划班数4个,计划招生180人。
五、招生流程
(一)政策宣传(8月4日-8月6日) 通过适龄儿童就读的城区幼儿园负责宣传招生入学政策,我校也将通过公告栏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,向适龄儿童家长宣传本校招生入学政策,告知所需准备的材料及网上申请登记流程。
(二)申请登记(8月7日-8月9日) 1.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,需在8月7日8:00至8月9日18:00前,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(网址:https://www.shaanxi.gov.cn/xjzc/ytindex)或在手机上下载“秦务员”APP,用监护人信息注册后,点击进入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专区,再进入“教育入学一件事”专区。 2.选择一年级,填写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相关信息,选择我校作为意向学校,并按要求如实上传户籍、房产等信息佐证材料。 3.每一名学生只限报学区范围内一所学校,多申请登记或未申请登记的将按自动弃权处理。信息一旦采集,一律不得随意更改,未经网上申请登记的一律不予录取。 4.申请登记需提交的材料: (1)适龄儿童基本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毕业学校等); (2)监护人相关信息; (3)适龄儿童户籍基本信息及佐证材料(户口本第一页和适龄儿童所在页); (4)房产信息及佐证材料(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,无不动产权证的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和实际居住证明;租房的提供租房佐证材料)。 (5)学籍信息及佐证材料(学籍卡)。 随迁子女、优抚对象、残疾儿童及其他特殊类型儿童少年应在8月9日前,先到区招生办现场审核备案,然后再进行网上申请登记。 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,信息一旦采集,一律不得修改,未经网上申请登记的一律不予录取。如因信息填错、漏填或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、无法录取的,责任由法定监护人负责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(三)信息核查(8月10日-8月17日) 1.先由生源学校组织专人在网上对报名登记学生进行大数据比对,进行初审工作,对于大数据比对发现信息有误的驳回申请,让家长重新填报或到学校咨询。有必要的可到辖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审核。 2.生源学校初审后,再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进行终审。 3.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迁入时间需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(含5月31日)。 4.房产要求:房产证办理时间或购房后实际居住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之前(含5月31日),且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。
(四)确定入学(8月18日-8月22日) 按照“学校划片招生、生源就近入学”的原则,实行“三对口”划片入学办法,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、房屋产权证明(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)和实际居住地相一致。商铺等非居住房产和租赁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。学区内申请登记的学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,全部录取;若大于招生计划时,依据以下规则有序安排入学: 1.第一批次:房户一致(户籍类)。适龄儿童户籍在安塞城区,且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的户籍、房产均在我校招生区域内。 2.第二批次:房户不一致(户籍类)。适龄儿童户籍在安塞城区,且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的户籍或房产之一在我校招生区域内。 3.第三批次:政策准入类。适龄儿童户籍在安塞区,并且是烈士子女、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。 4.第四批次:跨省、跨市、跨县区随迁(随迁类)。适龄儿童户籍在安塞区外,且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在我校招生区域内有居住证,并经商或务工。 5.第五批次:其他类。适龄儿童户籍在安塞区,且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的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我校招生区域内,但实际居住在我校招生区域内。
(五)录取和注册工作(8月24日) 1.区教育体育局终审通过后,我校对终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取,并通知学生及家长在8月24日到学校办理报名注册、入学等手续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,按自动放弃处理,责任自负。 2.入学报名前,我校将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录取结果,内容包括录取学生的姓名、性别、户籍、家庭住址(需与房产证标注一致)等,并加盖区招生办和学校公章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时将对学籍号、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技术处理以保护学生个人信息。
六、工作要求 1.严格遵守招生纪律,执行《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“十项严禁”纪律》,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。 2.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,规范操作流程,提高服务质量,及时解答家长疑问。 3.做好招生材料的审核和归档工作,确保信息真实准确。
七、咨询及监督方式
监督电话:0911-6210907
咨询电话:0911-6213037 13891149455
延安市安塞区第二小学
2025年8月3日

